📌 The People’s Republic of China imposes an official ban on transactions related to tokenisation of real-asset tokenisation.
(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与实物资产代币化相关的交易实施官方禁令)。
– 中土完全封锁了实物资产代币化,将其视为非法金融活动,而非创新事物。
在中国大陆,任何真实资产代币化(RWA)项目、平台或服务都是不合法的。
为海外实物资产代币化活动提供便利的居民仍可能面临法律后果。
中国大陆不再寻求对 RWA 监管的澄清,并完全拒绝这种模式。
与以往可有不同解释的监管提示相比,本次声明立场坚定。财产、商品或金融产品的代币化被描述为变相集资和交换交易的变种,类似于发行未经授权的证券或债务。从监管角度来看,RWA 背后的基础技术并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这些资金是在授权金融体系之外积累、流通和承诺回报的。
该警告由包括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内的几大实体,以及代表银行、证券、财富管理、期货、证券公司和结算支付系统的协会联合发布。这种协调体现了整个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统一性,而不仅仅是民间意见。
中国当局强调,中国监管机构尚未批准任何与 RWA 相关的活动。因此,目前市场上所有被贴上 RWA 标签的项目–无论是资产发行人、平台、中介机构还是服务提供商–都被认为是在没有适当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运营的。
通过将 RWAs 归类为融资和交易工具,监管当局自动受制于现行证券法和对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长期禁令。这意味着代币发行、二级市场交易、收入或利润分享都属于被禁止的活动。该帖子明确将推广 RWA 与诈骗威胁联系起来,指出骗子经常利用稳定币、挖矿或所谓 “资产支持 “代币的说法来发起传销计划和非法集资。
这一警告最重要的一点是其域外效力。中国公民或在大陆运营的团队,如果明知故犯地支持海外 RWA 计划或加密代币,仍会受到起诉。如果一个组织在海外注册,但在中国大陆雇佣员工、承包商或开展业务,监管机构会将其视为在国内提供金融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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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解释基本上消除了中国的整个 RWA 支持基础设施。这包括开发人员、顾问、营销人员、有影响力的推广人员、支付代理和技术外包商。从实际角度来看,RWA 项目在开发或推广的任何阶段都不能合法地接触大陆。
该文件的措辞几乎没有留下自由解释的空间。没有提及监管沙盒、试点启动计划或未来的合规途径。基于资产支持、智能合约或海外托管的论点被完全否决。任何涉及代币化融资或交易的结构,无论其架构如何,都被视为非法。